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“规划”),“规划”明确了“十二五”期间若干重要建设目标。 “规划”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有关要求,紧紧围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增强监管能力,提出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面推进法规标准、监测评估、检验检测、过程控制、进出口食品监管、应急管理、协调机制、科技支撑、食品安全诚信、宣教培训等10大体系建设,并针对其中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,着力抓好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和互联互通信息平台等9项重点建设任务。 在“规划”的实施中,突出五个强化。一是强化弱项短板。重点解决监管体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。二是强化预防为主。坚持关口前移,着力加强风险监测、评估预警、标准制定等工作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三是强化基层基础。重点加强基层监管队伍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装备,尤其是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,提高快速反应、有效监管的能力。四是强化资源整合。推进检验机构合理布局、资源共享,避免重复建设。五是强化科技支撑。在加强传统监管手段基础上,注重信息网络、电子追溯等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。 “规划”明确了“十二五”期间若干重要建设目标,如省、市、县三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完成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;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大幅度增强,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;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,监测点由344个扩大到2870个,监测样本量从12.4万个/年扩大到287万个/年;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由312个扩大到3120个;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建立等。 来源: 中国经济网 免责声明:1、本文若系本网编辑转载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2、正文左下角标原载本网的为本网原创,原创作品版权所有,如需转载请链接注明本网出处与作者。3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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